(本网讯)2026年1月29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
《办法》提出:工业企业应当建立节水管理制度,指定专(兼)职节水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节水管理要求。鼓励年用水量超过 10 万立方米的工业企业设立水务经理。
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用水的工业企业,应当及时开展节水诊断,限期进行节水改造。
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企业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强制性用水定额要求,已建项目不符合强制性用水定额要求的,必须实施节水改造。
工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国家推广的技术装备或者通过认证的节水产品,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
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的,依照有关规定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给予处罚。
编者按:协会提醒各会员单位高度关注政策动向,提前开展用水自查与节水诊断,积极应用先进节水技术装备,提升用水效率。下一步,协会将持续跟踪政策进展,密切关注公示期后的正式文件发布及后续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我们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整合专家资源,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共同推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助力构建节水型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