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政策,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于9月份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工作。
一、申请材料:
1、《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
2、《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
申报材料县级工信部门要加盖公章,每项产品纸质和PDF版各一份,U盘。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推荐意见以及本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产品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和WORD版各一份)一并报送省厅。
二、特别说明: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必须是《评定办法》中限定的17个领域,重点是国家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不得跨领域)、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产品图片等,均要清晰地彩色扫描复印。其中,外资企业中方要占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参数要用数字表述,产品申报名称要与销售合同、发票名称保持一致(不一致者必须提供充足的依据和理由说明),销售发票需是报账联彩色扫描件(二维码要清晰),企业发明专利要有发明专利汇总表(见附件3)且与申报产品高度相关,共有专利要有征得共有方同意的协议,同类产品不得重复申报,产品必须交付用户方后方可申报。要精准指向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不得以工程、项目等名义将附属配套设备打包申报;每一份材料在申报书目录中必须列明且精准指向具体页码,不得以附件名义整体打包。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姜秀良 电话:0311-8790254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
1.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