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根据全省推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工作部署和安排,河北省工信厅于7月21日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及认定申报工作。协会号召广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的会员企业积极参与“领跑者”培育和认定申报工作,提升企业能力,引领带动我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本次申报工作分为入库培育申报和“领跑者”企业认定申报两种。“领跑者”入库培育申报企业,须在河北省内注册且已纳入全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统计范围。“领跑者”认定申报企业须先进入“领跑者”企业培育库。
申报条件,详见《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指南》(冀工信民经函〔2023〕313号)。
申报时间
“领跑者”企业入库培育申报时间为7月20日—7月25日;“领跑者”企业认定申报时间为7月26日—7月30日。
各市推荐“领跑者”企业培育及认定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30日前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WORD版)。
申报原则及认定程序
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申报。企业可登录“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t.hebei.gov.cn/main/)进行申报,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一)入库培育
1.企业填报。由企业使用全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已在平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进入“领跑者”企业申报界面后,按照程序步骤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2.资料比对。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登录“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比对原件和复印件,确保材料一致性。材料核查真实无误后,出具相关证明,并向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
3.确认入库。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登录“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根据企业发展潜力和《培育指南》确定入库培育的企业。
(二)认定授牌
1.择优推荐。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培育指南》相关要求,登录“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从培育库中筛选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2.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领跑者”企业建议名单。
3.认定授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认定授牌。
“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及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登陆'河北省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操作说明”、“申请报告编写要点”等,点击下载文件查看。
本网站相关文章链接:如何申报认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