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浏览:5484次 发表于:2020-03-10 11:10:49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的意见》,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补短板、强基础、惠民生,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推动城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点任务

围绕规划体系、居住质量、基础设施、洁净城市、风貌特色、道路交通、治理能力七个方面,扎实推进2020年度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一)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1.高质量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台《河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高质量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有序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

2.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出台《河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找准乡镇和村庄建设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发展条件和实际,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三区三线”、保护利用自然资源、优化居民点用地布局、明确管控要求,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

(二)改善城市居住质量

    3.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小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奖补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多方筹资机制,年内改造老旧小区1369个。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绿地、停车位和文体休闲设施,改善和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4.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8488套,实现既有棚户区清零。加快往年续建项目建设进度,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做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供水、供电、道路、燃气、供暖、通讯和教育、医疗、养老、商业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5.加快城中村改造。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城中村改造,坚持规划引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安置先行、有序开发。研究制定改造和补偿方案,科学确定补偿标准。推行联审联验,加快手续办理。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新启动19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全省列入计划的882个项目全部启动,其中2018年启动的395个项目安置房基本完工,2019年启动的295个项目安置房全部开工。

(三)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6.实施雨污分流及老旧管网改造。全省完成1500公里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城市新建区域全部按雨污分流制建设,老城区逐步改造,有效解决雨污合流和混接错接问题。推进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供水、燃气、供热老旧管网分别改造160公里、140公里、1000公里,解决老旧管网年久失修、漏损严重、爆管裂管等问题,消除管网安全隐患,实现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一次网老旧管网应改尽改。

7.补齐污水处理短板。落实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和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解决污水直排、河(湖)水倒灌、雨污水错接混接、外水入渗、溢流污染、工业废水不达标纳管等问题。2020年,大清河、子牙河、黑龙港及运东3个重点流域涉及的94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任务。

8.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和永久性保护绿地,优化绿地布局,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实施环道路、环水系、环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环城林带体系。加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生态绿地等建设,打造绿道绿廊。结合旧城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新区建设等,增加城市绿地空间。充分发挥园林城市和星级公园创建、省园林博览会等载体作用,建设一批精品绿地。2020年,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申报国家园林城5个;城市、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1.5平方米、9.4平方米;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5.4%、33.2%。

9.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和新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系等,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海绵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开展老城区海绵化改造。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2020年设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10.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依据城市人口布局合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要求,统筹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各市全面排查社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规而未建、建而未交、交而未用”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推进城市“厕所革命”,新建公厕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改造公厕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完成600座公厕建设改造。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舍面积40万平方米,提升城镇中小学校配套建设水平。大力建设体育设施,2020年全省各类体育设施达到8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市级实现“五个一”工程全覆盖(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公共游泳馆、一个公共滑冰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县级建设“3+X”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或公共游泳馆、公共滑冰馆)。

(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

11.创建洁净城市、卫生城市。推广“以克论净”作业标准,提升环卫保洁水平,打造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全省新增洁净城市(区)10个左右。实施“水洗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定期开展洗城行动。加强渣土车监管治理,全部实现密闭化、无尘化运输,降低城市道路尘土负荷,提升城市道路扬尘整治水平,市、县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2020年全省所有不是省级卫生城市的市(含县级市)全面启动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卫生城镇创建水平。

1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石家庄、邯郸市两个试点城市和张家口市崇礼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13.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进度。2020年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2座,启动其他规划建设项目;完成10座餐厨垃圾设施建设,实现所有设区市全覆盖;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70座,实现所有县域全覆盖。

(五)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14.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标准,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5%。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2020年建筑面积累计达到350万平方米。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装配式建筑建设,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15.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开展老建筑内部修缮、外墙清洁粉刷、门窗维修更新。对老城区市政道路、环卫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微整治、微更新、微改造。加快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地,逐步清除空中“蜘蛛网”和各类架空线缆。开展城市“三清”行动,清垃圾、清小街小巷、清有碍观瞻杂物。

16.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编制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年,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完成规划期限到2035年的保护规划。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情况体检,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深化历史建筑普查,加快确定公布并挂牌,开展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制定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完成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享受省级重点补助的名镇名村确保完成年度项目建设。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调整,加强文物现状调查和价值研究,完善“四有”工作,推动保护维修和“三防”设施建设工作。

(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17.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快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全面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布局理念,完善城市支路网系统,改善道路微循环,提升道路通达性。2020年,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积极推进自行车专用道和慢行系统建设,优先满足步行和非机动车通行需求,引导绿色出行。因地制宜加快城乡绿道建设,完善绿道网络和配套服务设施。

18.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建停车设施。结合旧城改造腾出的容量空间和公园绿地,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公交枢纽区域共建共享停车设施,解决现有停车位不足问题。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建设一批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和停车楼。统筹利用人防工程,增加停车设施供给。2020年,设区市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3.8万个。实行分时段、分区域的差异化收费政策,调控停车需求。推广智能泊车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和使用率。

19.加快发展绿色交通。优化公交线网,锚固公交场站用地,合理设置公交停靠站和公交枢纽,提供便捷高效的公交出行服务。石家庄市继续巩固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成果,倡导“1公里步行、3公里自行车、5公里公交、长距离轨道为主”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唐山、保定、邯郸等大城市完善轨道交通规划,超前预留轨道交通线位。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全面清理、整改、更换不符合国标、设置不科学、老旧损坏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通过现场处罚与非现场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以及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

(七)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

20.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搭建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部、省、市三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交换。坚持疏堵结合,整治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马路市场等不规范行为,减少店外经营、市场外溢、环境脏乱的现象。开展城市容貌整治,规范设置城市家具、公共设施、标志标识,深入推进广告牌匾整治,规范设置,提升沿街建筑立面景观效果,治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高质量“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2020年创建39个“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开展城市管理十大典型案例推荐活动,推介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全省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推动智慧平安社区建设,2020年,出台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标准,完成200个试点社区建设。

21.推进城管智能化。借助“大、智、移、云、物”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涵盖市政、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市容、环卫、园林、照明等方面的城市管理智能化服务平台,大力拓展数字城管平台功能,实现市县数字城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数字城管向智能城管转化,提升城市监管服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整合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托智能手机、新媒介等载体多渠道开展便民服务,提升市民参与度。

22.改进管理执法。全力推进智慧警务站建设,推进智慧警务站工作与公安大数据建设紧密结合,2020年底前把警务站建设成“智慧感知采集站、智慧巡控工作站、智慧处突前哨站、智慧服务便民站、政策信息宣传站”。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培训力度。组织全省城管执法队伍“强转树”成果展示暨比武汇演。充分利用网络监控、无人机、“互联网+综合执法”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定期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提高舆论震慑效果。2020年,各市基本理顺城管执法与其他部门执法权责边界,明确执法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各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任务分解、协调推进和工作评估。各提升行动牵头部门要组织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市品质提升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部门,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

(二)实行典型示范。培育创建一批城市品质提升典型项目(工程)、街道(片区)。以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垃圾分类等为重点,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引导全省学习典型、学习先进,实现共同进步、共同提升。

    (三)强化督查问效。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督查,设区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同时抓好日常督查工作,对工作进展较慢、评价靠后的,要定期通报,建立约谈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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