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发今年首批节能改造财政奖励项目

浏览:3454次 发表于:2013-08-09 09:14:12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拟下达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实施计划(第一批)的公示》。通过对各地方上报的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审核,共选出符合奖励条件项目256个,拟纳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第一批实施计划。

根据《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通知》的要求,此次评审范围主要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仅包括节约石油改造项目)、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此外,项目承担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在2014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后年可实现节能量在5000吨标煤(含)以上。

据统计,此次实施节能改造财政奖励的256个项目共累计节约标煤589.99万吨,按照240-300元/吨标煤的标准计算,此次财政奖励的总额将达14.1—17.7亿元。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此间在“关注气候中国峰会”上透露,我国将出台多项绿色低碳相关产业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具体方案、通过惠民工程推行领跑者计划、对能效高的产品和设备给予鼓励性政策、出台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等。面对前景广阔的绿色低碳市场,企业须把握经济转型的战略机遇期,通过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应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自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除了出台节能环保产业具体发展规划外,解振华表示,我国还将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进一步研究开展低碳城镇试点,全面推进低碳试点工作;鼓励条件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碳排放交易权的试点,2015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经济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以奖代补政策,按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研究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的补贴政策;全面推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销的电价政策,针对八类高耗能行业,对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等。

据悉,此次奖励计划正是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一揽子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按照惯例,将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方式,对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的有力支持和奖励。

专家表示,本次奖励计划将有力地推动用能企业的节能改造进程,并有利于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指标,进一步调动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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