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和TSG 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以下三种产品属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
(1)内、外涂敷防腐蚀压力管道(包括三层PE,滚塑、涂、镀、喷各种防腐蚀材料)用管子、管件、阀门和法兰;
(2)内衬防腐蚀压力管道(包括衬橡胶、塑料、纤维增强树脂、鳞片树脂的等材料)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等;
(3)内搪(衬)玻璃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等。
制造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每4年换证1次)后方可生产和销售,应在出厂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上使用有许可编号的“许可标志”。按照TSG D7002-2006《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的要求,制造单位首次制造、增项制造或4年换证时,需要过型式试验合格。
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是隶属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第三方公益性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MA/CAL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委CNAS的17025实验室和17020检验机构认可。经批准已获得国家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机构(非金属管道焊接)、国家非金属压力管道元件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广东省质量监督非金属管道检验站,获批筹建“国家非金属承压管道元件质量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承担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高分子管道与容器专业委员会和广东省非金属压力管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014年我院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国家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编号TS7610047-2017,代号DSX),批准依法从事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抽样时到现场核实制造单位实际情况与申请资料符合性,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及许可标志使用规定,审查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查看资源条件和其它必备条件和检测手段与制造的产品适应性,跟踪检查产品制造过程,最终向制造单位及受理机构(国家质检总局)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科学 公正 安全高效”是我院质量方针,我院承诺接到约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型式试验报告,严格执行“公正性、保密性声明”和“服务承诺”。希望需要申请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新申请或换证)制造许可的制造单位,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与我院联系。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研路9号 邮政编码:510663
办理部门: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八部 联系人:张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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