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工信部于7月3日发布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65号),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
申报条件包括,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撑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项目申报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等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以下统称推荐部门)推荐,向工信部申报。工信部管理的社会团体,以及属于社会团体性质的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可直接向工信部申报。同时要求社会团体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