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高级项目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3052次 发表于:2015-03-23 09:46:09

 
 
 
 

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河北省经济团体联合会)
 
 
 
冀工经联〔2015〕27号
 
 

 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河北省经济团体联合会)
关于开展高级项目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各主席团(理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定于2015年5月组织开展高级项目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2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面向全社会开展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效规范和促进了相关企业管理人才队伍的能力养成、素质提高和职业化进程,产生了十分积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通知》(冀劳社[2008]47号)文件明确规定了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薪资提升标准:三级每月增加津贴200元,二级每月增加津贴500元,一级每月增加津贴800元。《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7号)文件规定,凡在2012年当年退休并在此之前获得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于2013年1月份起每月增加380元的基本养老金。实践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和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面向全社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有效规范和促进了人力管理、项目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的能力养成、素质提高和职业化进程,对国家有益、对单位有用、对个人有利,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意义和现实价值。
    有关河北省工经联举办的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学习、考试情况,可通过登陆http://www.hebgb.org/详细了解。
二、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帮助我省广大企(事)业单位培养和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技能管理人才队伍,促进我省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组织管理
    1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项目管理专业委 员会等专家授课,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具体负责考前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鉴定考试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务管理。
    2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共同负责考前培训工作,并由人社部劳科所指定专家授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鉴定考试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务管理。
四、培训鉴定内容
职业名称
培训鉴定内容
高级项目管理师
1、项目启动       2、项目计划
3、项目执行       4、项目控制
5、项目收尾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人力资源规划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绩效管理
5、薪酬管理       6、劳动关系管理
五、培训鉴定对象
职业名称
培训鉴定对象
高级项目管理师
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产品研发经理、工程监理等一线管理人员。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培训主管或人事部主任、劳人处处长以及其他从事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人事管理) 、 负责企业职工人事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等。
六、培训方式
采取自学、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自学是指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学习。面授培训是指在鉴定考试前一段时间内对学员进行集中辅导培训。
七、培训及鉴定时间
职业名称
面授培训时间
鉴定考试时间
高级项目管理师
2015年5月10日-15日
2015年5月17日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5年5月10日-15日
2015年5月17日
八、培训及鉴定地点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九、培训及鉴定等级
此次只针对上述2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开展培训及鉴定工作。
十、鉴定申报条件
根据上述2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可来电咨询或索取。
十一、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十二、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十三、有关费用
1、高级项目管理师:5800元/人。
2、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考试费、综合评审费、证书费等。
十四、其它
为保证必要的自学时间,申报人员须将填报好的《培训报名回执表》(附件1)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及相应教材。《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日2015年4月8日)前寄至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审定。
请各有关行业协会、主席团企业、理事企业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事宜可与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联系。
十五、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99号517室
邮    编:050081
咨询电话:0311-85231571、85231880、85231623
13933886050 、13931100855、13931121577
传    真:0311-85231623
电子邮箱:hebeizhiyezige@163.com
联 系 人:王老师、荆老师、李老师
 
附件:1.河北省工经联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回执表附件
      2.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简介
                     
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河北省经济团体联合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此表可复制)
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认 证 培 训 报 名 回 执 表
单位名称
(公 章)
传  真
 
通信地址
 
邮  编
 
申报职业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学 历
工作年限
固定电话
手  机
身份证号码
 
 
 
 
 
 
 
 
 
 
 
 
 
 
 
 
 
 
 
 
 
 
 
 
 
 
 
 
 
 
 
 
 
 
 
 
 
 
 
 
 
 
 
 
 
 
 
 
 
 
 
 
 
 
费用汇出时间
 
汇款金额
开票名称
 
汇款方式
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
账    号:131080090018170074053
个人汇款——
开户行:建设银行
帐  号:6227070550835422
户  名:王兰花
此表格填妥并回传至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传真:0311-85231623);同时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相关报名事宜,报名咨询电话:0311-85231571、85231880、85231623、13933886050、13931100855、13931121577
 


 

附件2:   
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简介
 
河北省工经联职业培训学校是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设立的一所以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为主要业务的培训学校(批准文号:冀劳社办【2004】168号)。多年来,学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特色职业办学,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定劳动人才培养的方向和内容,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发展趋势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培养出来的技能人才够能与企业岗位需求对接,得到企业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学校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南路99号省工经联(省经团联)院内。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理念与优秀的师资团队,现开设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工艺品雕刻工、酿酒师等多个专业。诚挚欢迎有关行业协会与我校合作办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联系人:荆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5231880
 
微信公众号:hbsgjlzypxxx
 
QQ群号:298729335
 
 省工经联(省经团联)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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