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11月7日发布通知,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中的一个层级,原则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创新型中小企业中产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产生。协会号召广大会员单位学习理解工信部下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细则》(冀工信企业函〔2022〕611 号),对照标准进行自我完善和改进,积极参与优质中小企业的各层级申报,在国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大背景下,在一系列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和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政策扶持下,充分把握机遇,享受到政策带给优质中小企业的红利。协会可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评价推荐程序
1.申报评价。申报企业自愿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同时,纸质材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
2.审核推荐。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依据《细则》规定和评价标准,组织审核,对拟通过评价审核企业进行公示后,推荐给省厅。2023年11月27日前完成第四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线上平台推荐、线下推荐资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