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冀防腐保温〔2023〕14号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行业企业: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的通知》,将根据《加快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冀政办字〔2023〕52号)要求,认定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协会号召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参照申报标准,抓紧向所在市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现将通知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标准
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业;《行动方案》确定重点支持9个产业集群和8个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内的企业。
在行业内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研发创新优势明显,行业影响力大,2022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3%以上的企业。
企业近三年内社会信用良好、依法纳税,无重大安全、环境、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况。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企业编制《产业集群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申请报告》(见附件3),填写《产业集群领军企业(骨干企业)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所在市(新区)发展改革部门。由各市(新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申报。
2.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对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的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名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文认定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并授予牌匾。
三、其它要求
由各市(新区)发展改革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11日期间,将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上报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3份材料等,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