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孙伟林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访谈摘登
浏览:2234次 发表于:2012-03-20 08:56:53
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是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一首积极引导发展,一手严格依法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协同作用。
做好教育培训。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拓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探索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职能一体化,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备案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推动县(市、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发挥其直接提供服务、直接反映诉求、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未来几年社会组织发展将出现四大亮点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要设置专章阐述未来五年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社会组织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根据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未来几年社会组织发展将出现四大亮点。
一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等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建立统一、合理、普惠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二是建立政府资助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公益项目,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工程。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支持社会组织进入群众生产生活性服务领域。四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扩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和范围,健全和落实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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