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冀防腐保温[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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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2022年度首批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和协会工作安排,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申报应紧贴国家、行业和防腐保温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可围绕当前防腐保温行业亟待发展且现有防腐保温标准体系未涉及和覆盖的领域或与防腐保温行业密切相关且与其他学科交叉的领域;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重点聚焦行业科技创新成果,优先支持促进防腐保温行业发展、市场需求旺盛、填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空白的标准项目。包括:
1、管理标准。包括行业管理标准、行业准入条件、产业园区管理标准、企业管理标准等方面的标准,以及质量、品牌、知识产权管理方法、术语定义标准、产业或产品分类标准、技术和生产检测装备开发等方面的标准。
2、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施工标准、检测试验方法标准和环保标准,也涵盖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组织等方面的标准。
3、工作标准。针对防腐保温行业从业人员制定的标准,重点包括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建设、知识体系和培养方案开发等方面的标准;
4、其他标准。行业自律、公平竞争、诚信体系建设、信用评价等与防腐保温相关的业务活动标准。
二、申报要求
1、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符合防腐保温行业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2、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标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4、团体标准编制及出版经费由标准立项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寄至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2、2022年首批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赵老师、盖老师、田老师
电话:0311-68073978、68073980、68073976
邮 箱:hbffbw@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410
附件: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河北省防腐 保温行业协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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