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冀防腐保温(2017)25号
关于开展“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团体标准申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2017年11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改进行业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社会经济效益,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化政策与法规开展本行业社团标准相关工作。为方便会员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我协会会员单位包括外省市的特邀会员单位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的流程:
1.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实施、宣贯和复审等。
2. 团体标准提案的提出和立项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的产品、方法、施工类团体标准;
(2)由 2 家(含)以上会员单位提出的团体标准提案;
(3)相关政府部门委托提出团体标准提案由协会提交审查委员会投票表决,获得参与投票委员50%以上赞成票的提案可批准立项。
(4)会员单位的企业标准有转化为团体标准意愿的。
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和发布均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官网和协会官网“中国省防腐保温行业网”上同时进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6日。
四、有关费用
1.团体标准的转化的制定不另收取会员企业费用。
2.团体标准的审定会议费用和专家劳务费由参加团体标准申报单位均摊。
五、报名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电话:0311—68073978、68073980
E—mail:hbffbw@163.com
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