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4047次 发表于:2015-01-07 14:20:16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号: 冀建材〔2014〕13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要积极做好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标识管理的前期基础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生产力度,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推动全省建材产业转型升级。《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绿色建材产品评价技术要求》、《绿色建材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出台后,另行制定并公布。
附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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