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强化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使用监管,即日起,在河北全省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使用备案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河北省将取消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实施使用备案管理,并定期发布备案产品目录。第一批实施备案管理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主要包括: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及辅料、建筑幕墙、中央空调设备、风机盘管、节能照明灯具、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等。 凡持有效《河北省建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可持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领《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 为将这一举措落到实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各部门在原管理渠道的基础上,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同时,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使用情况作为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发现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没有备案的,要及时告知,并督促其生产供应单位办理使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