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政策确立绿色建筑新标准
浏览:2522次 发表于:2009-03-16 09:59:55
近年来,广西建筑市场上的“绿色建筑”概念被炒很红火,不少开发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增加卖点,提高售价,便纷纷给楼盘贴上“绿色建筑”、“康居建筑”的标签。然而,虽然许多楼盘都建了一些园林,也造了几处水景,但是,这些建筑还远远没有达到“绿色建筑”的标准。为了规范“绿色建筑”标准,打击房地产市场“伪绿色”的行为,让市民放心购买名副其实的“绿色建筑”,从今年2月23日起,广西正式出台实施《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广西首次发布的有关“绿色建筑”的综合性地方标准,第一次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对绿色建筑进行了综合性的评价和严格的评定,规定只有符合《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建筑,才能真正贴上“绿色建筑”的标签。据了解,按照《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绿色建筑”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具体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等方面内容,其中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不得低于1平方米,住区内部没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住区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同时,住区内每100平方米的绿地上还要有不少于3.5株的乔木,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也不得超过500米。
广西出台、实施《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仅确立了广西的地方权威——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澄清被商家们过度炒作的“绿色建筑”概念,同时还有望终结广西建筑市场上的“伪绿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