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据8月22日河北省工信厅网站消息,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并购(兼并)重组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领跑者”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引导和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通过股权、债权或资产收购等路径实施并购重组,加快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打造一批“领跑者”企业,更好地引领带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做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领跑者”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103号)贯彻落实,引导和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通过股权、债权或资产收购等路径实施并购重组,加快资源整合做大做强,打造一批“领跑者”企业,更好地引领带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试点选拔工作。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坚持以“市场主导、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平等互利”为原则,筛选有并购(兼并)重组意愿的企业开展试点,形成试点企业推荐报告(详见附件1),组织试点企业认真填写表格信息(详见附件2),于2023年8月25日前正式上报我办,电子版发送邮箱hbsmyb@163.com,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优选项目重点推进。我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从各市报送的相关情况中,优选目标企业作为省级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重点扶持。其余项目由各地按照(冀政办字〔2023〕103号)文件规定,抓好落实。我办将视试点项目完成情况,选树典型,召开全省经验交流会议全面推广。
三、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在推进企业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开展并购(兼并)重组企业家培训,组织有意愿企业家间交流沟通,了解相互间需求。及时掌握试点企业的并购(兼并)重组进展情况,了解并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并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本级部门不能协调解决的问题,按照程序提请上级对应部门协调解决。
联系人:张阳 0311-87903827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