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各地要加快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的制定进度,促进能源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量大的重点工业行业和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工信部在此前下发的通知还要求,各地和中央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的编制工作。
工业是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资源、能源消耗约占全国总量的7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35%和86%,其中,化工占有较大比重。做好工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是包括化工行业在内所有工业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工信部为此提出,要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央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组织集团内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同时,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建立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制度。地方主管部门要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强制性审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指导。
工信部同时强调,实施中高费项目是清洁生产工作的重点,直接关系到清洁生产的效果。为此,各地主管部门要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对通过审核评估企业的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要优先纳入区域、重点行业治理规划,列入绿色信贷支持计划,并在安排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项目中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对自愿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并取得显著效果的企业予以表彰。对已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中小企业节能减排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支持。
《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国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措施。但是,从企业审核数量、政府引导力度、中高费方案中的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看,与《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2003~2008年底,全国仅不到11000家工业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3.25%;实施中高费方案中的项目数量只占方案提出项目的25%;地方政府累计共安排4.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清洁生产,仅占企业清洁生产投资总额的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