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工业和信息化部于7月21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基础上遴选推荐,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应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已有绿色相关标准行业: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优先推荐:
重点用能行业,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标杆水平的工厂;
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厂。
*** 经协会秘书处查寻,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2023年7月更新)中,与防腐保温相关的标准有:
HG/T 5986-2021 涂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639-2021 绝热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640-2021 耐火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700-2022 建筑防水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740-2022 墙体板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二)绿色工业园区
参照 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
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鼓励 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各地区要组织 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
优先推荐 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电子电器、机械、汽车3个行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
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
各地区要组织 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
优先推荐 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
优先支持 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四)第三方评价机构
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经查实评价过程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受评价方问题的评价机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
为提高评价质量,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
推荐数量
各地区绿色工厂的推荐数量将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额不限。
时间要求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于2023年9月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填报“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入围名单,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