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六个方面对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意见》明确该项工作的目标是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意见》要求,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养老、卫生、托育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思韬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其中基础类将对建筑物屋面、外墙进行节能改造,对小区的供热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类将对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这些都需要防腐保温材料和防腐保温施工技术支撑实施,防腐保温行业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