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了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等相关事宜。
支持重点
根据通知,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如下内容:
(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1.技术进步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新产品的技术改造(简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开发和申请专利(简称专利补助项目);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研发能力(简称提升研发能力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增强为装备、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行业以及军工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或者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挖掘和保护民族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项目。
5.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发展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6.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宽带和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1.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
2.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集中治污减排等专业服务的服务企业和机构进行改造升级;支持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3.中博会补助项目。指我国境内及港澳台中小企业参加2012年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的展位费补助项目。
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
通知还明确了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具体来看:
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3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09年至2011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其他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中博会补助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由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厅统一提出申请。对境内及港澳台参展中小企业的补助标准为每个标准展位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展位数不超过4500个。各参展中小企业据此相应减交展位费。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通知称,专项资金安排将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