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创建对标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出台

浏览:5570次 发表于:2011-04-12 14:07:40
河北省创建对标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出台
新闻热线:0311-89622367 89622370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09:39   来源:河北日报

    从省工信厅获悉,《河北省创建对标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申报、认定对标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即企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对标模式,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示范作用显著,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大,社会认可度高;通过“对标、达标、超标、制标”,企业的产品、技术、管理等成为行业“第一”或“唯一”。

    示范类型分为科技创新、工艺装备、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岗位技能、品牌建设六种。

    科技创新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当年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端技术人才,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

    工艺装备类。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和开发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实施技术改造并列入省级以上技改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工艺、装备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同时还包括经营管理类、节能减排类、岗位技能类、品牌建设类等类企业将被认定为示范企业。

    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享受三方面扶持措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省产业发展资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省级专项资金;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财政清洁生产等各类专项资金;各级对标奖励资金和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新增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土地出让价可按国家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

    在煤炭供应、电力调度、油品调用等方面优先保障,优先申报产品出口配额,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给予金融支持。(记者吴艳荣)



友情链接

中国中小企业河北网中国表面工程信息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防腐蚀论坛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国家石油和化工网中国石油腐蚀网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818室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2643号 冀ICP备12013063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1-68073978/68073976
E-mail:hbffbw@163.com 网址:http://www.hbffb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