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列入“黑名单”者,停产整顿!
浏览:4472次 发表于:2009-08-06 09:26:43
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我省将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拒不执行监察监管指令,违法生产情节严重,隐瞒事故以及在即将开展的“特别行动”期间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一律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重点监管。
据了解,自8月1日至9月30日,我省将在全省开展“奋战六十天,安全迎国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对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按照实施方案,此次执法检查分为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由省安委办统一组织,对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执法检查。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范围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道路交通、港口、铁路、民航等行业企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民爆器材、电力等行业企业;水利、农机、渔业等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