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20项涉及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力争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笔者注意到,方案包括多项建筑设施工程建设的内容:
1.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棚改安置房7万套。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27个。
3.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程。通过做好村庄规划、提供设计和施工技术服务、开展“建材大集”等工作举措,指导帮助群众全年完成2.16万户灾后农房恢复重建任务。
4.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全省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00所,校舍面积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