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更好服务全省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省住建厅按照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行业专家评审的原则,动态调整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产品目录,定期公布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示范性强的企业技术产品信息。8月11日,公布了《2023年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产品目录》,包括15项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产品,供农户在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中自主参考选用。此次公布的15项技术产品为:
1.桁架连接装配式墙体模块(安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叠合钢网内置保温板(广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钢模网架内置保温板(河北新农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EPS模块(承德鸿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5.叠合钢网内置保温板(秦皇岛双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6.EPS模块(迁安市富凯建材有限公司)
7.EPS模块(迁安市双邑泡沫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8.钢网复合内置保温板(河北诺华宇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9.双网架勾连式内置保温板(廊坊科泰建材有限公司)
10.EPS模块(饶阳县安居美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1.螺栓连接混凝土构件(河北乡墅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12.桁架连接装配式墙体模块(河北有巢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EPS模块(河北鸿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EPS模块(河北双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EPS模块(河北雪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省自2022年启动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由农民作为建房主体,有面向农村地区装配式产品的企业自愿参加,每年建成一批性能优良、样式美观、色彩协调、功能完善、工期优势明显的装配式农村住房。河北省住建厅根据企业报名情况和现场调研结果,每年公布参与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方便群众选用。此前,河北省已公布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产品目录两批,涉及企业72家。
按照河北省住建厅印发的《河北省农村安全清洁居住场景建设行动方案》,今年,河北省将再建成500户适用、安全、节能、美观的装配式示范农房;到2025年,累计建成2000户以上装配式农村住房。
另外,河北省住建厅于7月30日发布了地方标准《装配式农村住房技术标准》(DB13(J)/T 8530-2023)和标准构造《装配式农村住房建筑构造(一)》(桁架连接装配式模块墙体)、《装配式农村住房建筑构造(二)》(叠合钢网内置保温现浇混凝土墙体)、《装配式农村住房建筑构造(三)》(螺栓连接装配式夹芯保温混凝土墙体)、《装配式农村住房建筑构造(四)》(混凝土自保温模块墙体)、《装配式农村住房建筑构造(五)》(低层现浇混凝土聚苯模块墙体),均于2023年9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