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怀琛通讯员梁超)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近日,我省分别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聚焦提升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明确了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企业重点实验室的申请建设门槛。其中,企业重点实验室为我省首次启动建设。
依据办法,申请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应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为主要工作任务;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研究方向和内容;依托单位承担过国家或省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取得了重要科研成果;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少于25人,依托单位固定人员占比在70%以上且不与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交叉;依托单位提供实验室的科研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申请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的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依托单位须为我省境内注册的龙头企业、研发型企业以及经认定的企业法人类型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单位掌握产业核心技术,拥有本领域高水平原创性成果或发明专利,承担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依托单位固定人员占比在70%以上,固定人员不与本单位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员交叉重复;实验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此外,除管理规范外,申请建设的企业重点实验室还要与相关领域2个以上国家或省级实验室建立伙伴关系;如为联合共建实验室,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要签订共建实验室协议。”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归口管理部门、依托单位还要为实验室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