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六项重点工程促民营经济发展

浏览:3057次 发表于:2017-07-18 10:18:19

河北六项重点工程促民营经济发展

---《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解读(来源:河北日报)

    按照《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实施市场主体扩容工程、协同发展推进工程、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人力资源保障工程、融资瓶颈破解工程六项重点工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市场主体扩容工程——到2020年,新增市场主体200万个以上

    积极推动大众创业。激活壮大创新创业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授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经营和处置自主权,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鼓励教师带领或辅导学生创业。设立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基金,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扩大“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实施范围,帮助和扶持更多城乡青年自主创业。开展京津冀创业导师活动,提升整合创新创业能力,开创“双创”新局面。充分发挥好招商引资和回归工程政策拉动作用,组织河北籍人才回乡开展考察、交流和讲学等活动,引导其回乡创新创业。到2020年,新增市场主体200万个以上。

    全面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扶持等专项资金,升级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培育一批资源共享、具有特色服务功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县城、重点乡镇、高校、开发区、创业基地、产业集群等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设立服务站,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支持返乡创业聚集发展,每个县(市)重点建设一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创业集群。推动民营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民营企业上市资源库、机构库、专家库,提高信息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资源共享。

协同发展推进工程——精准打造一批民营经济对接京津的重点承载地

    建设京津产业转移集中承载地。推进产业精准对接合作,举办京津冀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建立产业对接常态化机制,力促对接签约项目尽快落地。精准打造唐山曹妃甸区、沧州沿海地区、张承地区三区,京津走廊高新技术产业带、沿海线临港产业带、沿京广线先进制造产业带、沿京九线特色轻纺产业带、张承线绿色生态产业带等一批民营经济对接京津的重点承载地。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津冀芦台协同发展示范区、冀津(涉县·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亦庄·永清高新区等重点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京津冀展览业交流合作机制,吸引京津知名展会落户我省。

创建民营经济协同创新示范区。依托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家庄新华区·中关村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等载体,引导民营企业主动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强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与京津共建一批科技园区、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京南G45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建设,加快搭建技术交易、孵化转化、公共服务等平台建设,打造民营科技企业聚集带。支持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实验区、中关村(正定)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一批园区基地内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开展智慧集群试点示范,培育建设50个智慧集群

    提升开发区发展质量。加快全省开发区整合,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推进产业高端化,推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速向开发区集聚,加快区内传统产业发展提升或有序退出。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整合人才、项目、资本等要素,发挥孵化机构、龙头企业作用,建设一批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等创新服务平台和创新共同体。推进生产发展绿色化,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产业生态化改造,加强企业间、产业间循环链建设。推进开发区服务精细化,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全方位、多角度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建立民营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发展机制,支持平乡自行车、宁晋电缆等集群内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配套,拉长集群内产业链和产品链。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制造、光伏、LED、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唐山陶瓷、盐山管道等集群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小型微型企业,培育一批省级示范产业集群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开展智慧集群试点示范,培育建设50个智慧集群。产业集群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0年占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集群内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2%。

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优选、扶持一批专业化社会服务示范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热线和网络信箱,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加快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构建全省企业信用一张网,推进工商、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需求调研,组织“订单式”服务活动,满足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需求。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大篷车走全省”“金色阳光法律服务”“专家学者企业行”“科技进民企”等活动,精准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试点经验。

    发挥社会服务机构作用。支持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服务的各类行业商会协会发展,注重发挥商会协会在市场开拓、质量提升、行业发展、招商引资、诚信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整合社会各类咨询、培训、评估、认证、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资源,优选、扶持一批专业化社会服务示范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服务。

人力资源保障工程——加大中小企业一线工人培训力度,加速普通工人向技术工人转型

    强化企业用工服务。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档案,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动态化监测。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招聘信息共享发布网络,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企业就业岗位信息服务,搭建就业与用工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每年为企业输送10万名以上适岗工人。

    培育能工巧匠。深入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星光培训”“阳光工程”等人才培训计划,加大中小企业一线工人培训力度,加速普通工人向技术工人转型。支持民营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战略合作,通过学校培训与企业实训培养一批民营企业亟需的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技能大赛和劳动竞赛,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动高级技能传承,培育“工匠”精神,打造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

融资瓶颈破解工程——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

    加强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推动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民营银行和各类信贷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探索设立小额农贷和微贷中心等专营机构,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探索实施“互联网+”金融模式,打造互联网小微贷款平台。梳理筛选优先扶植、成长性好、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名单,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健全担保体系。按照适度控制数量、扩大资金规模、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担保能力的原则,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深化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探索建立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模式。发挥融资性再担保机构作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建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过桥基金运作模式,破解企业“倒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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