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冀防腐保温[2019]09号
各会员单位及行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关于人才强冀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省高层次人才在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以及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的引领作用,今年将继续开展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型企业中(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的主要研发人员。往年申报过此项目资助的,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条件
1.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董事长、总经理),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本人持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方面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科技成果或专利。
(二)企业条件
1.产业符合或引领我省“十三五”发展方向,属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重点是先进装备制造、以大数据为重点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智慧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产业。
2.企业守法运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管理规范,拥有较为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和明确的发展目标,近年来在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成效显著。
3.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对于已入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在推荐评选时给予适当倾斜。
4.企业设有独立的研发部门,拥有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企业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在20%以上,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2%以上。
5.事业单位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报。
三、资助经费及待遇
(一)资助经费。对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确认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一般资助10万元,重点资助20万元。
(二)有关待遇。对受到资助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业绩突出的,在申报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等方面优先考虑。受资助项目列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项目资助计划,在职称评审时按厅级研究课题对待。
四、申报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1.盖有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报告一份。
2.《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人员情况一览表》(A3纸)、《河北省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网址:www.hbrsw.gov.cn)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Word格式)材料1份。
3.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提供的“单位用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行号、账号”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的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Word格式)材料1份。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推荐工作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所在地人社部门逐级上报省人社厅;省直部门所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隶属关系报省人社厅。
2.评审程序。省人社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现场答辩形式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
3.根据《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获得经费资助者应与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签订《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按照要求使用项目资助经费,履行合同责任,按时完成研究目标。
五、有关要求
(一)市人社局、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在辖区、单位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满足条件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参与申报。
(二)各市人社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原则,把申报工作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吸引培养高层次创业人才结合起来,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推荐经营不善企业的人选项目参加资助评审,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为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组织申报人答辩。申报人参加答辩时必须为本人答辩,不得由他人代替答辩。一经发现他人替代答辩的,不管什么原因,一律取消申报人资格。
(五)各地各部门务于5月20日前按规定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
联系人:张文进;联系电话:0311-66908536;
电子邮箱:rstzwj@126.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邮政编码:050051
协会联系电话:0311-68073978
附件:1.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人员情况一览表
2.河北省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
3.河北省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任务合同书
河北省防腐保温行业协会
2019年4月19日